
DBJ/T 15-83-2017 备案号J11878-2017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in Guangdong province
2017-05-01 实施
2017-03-14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4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38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为基础,在原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1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认真总结近年来广东省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旅馆建筑、商场建筑、场馆类建筑和文教类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1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
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
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