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371-2018 代替DB12/T 371-2008
电子信息仪器仪表类产品标准编写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rafting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and instrument product standard
2018-03-01实施
2018-01-17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2/T 371-2008《电子信息仪器仪表类产品标准编写通用规范》。本标准与DB12/T371-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有关安全要求的标准(见2008年版第2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第3章);
——增加了产品标准包含要素中黑体字的注释(见4.2);
——增加了标准名称起草的注意事项(见4.3.1.1);
——修改了结构要求和外观要求的内容(见4.3.7.3.1、4.3.7.3.2);
——增加了健康、环境和节能要求(见4.3.7.5);
——增加了检验分类的相关内容(见4.3.9.1)
——增加了部分安全标准清单(见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天津市电子与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