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2/T 274-2018 替代DB12T 27-2006
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评价规范
The code for water saving residential community
2018-03-01实施
2018-01-17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12/T 274-2006《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标准》的修订,本标准与DB12/T 274-2006相比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评价规范;
——对规范引用文件进行了修改,去掉了引用文件的标注日期;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水表检测率的名词解释(见2006年版3.6)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 “包费制”的名词解释(见3.6,2006年版3.7)
——修改了小区“包费制”和拖欠水费的相关要求(见4.1.1,4.1.7,2006年版4.1.6)
——修改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性能要求(见4.2.1,2006年版4.2.1);
——删除了水表检测率的相关要求(见4.2.2,2006年版4.2.2);
——修改了评定方法中对节水型器具普及率的相关要求;
——修改了评定标准及分值中对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相关要求;
——调整了拖欠水费、节水宣传及节水型器具普及率三项要求的相关分值。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天津市水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和天津市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共同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