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7.060 CCS A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 640—2022
气象业务综合监视数据要求
Requirements for integrated monitoring data of meteorological service
2022-01-07发布
2022-04-01实施
中 国 气 象 局
发 布
QX/T 640—2022
气象业务综合监视数据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象业务综合监视数据的分类与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中气象业务综合监视数据的生成、采集和处理。注: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是对气象业务综合运行情况实施实时监视与控制的应用软件,具备性能、状态和异常信息的实时显示、告警、查询与公共展示等功能,可实现业务性能指标统计与分析,并具有控制与操作能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监视对象 monitored object
纳入气象综合业务监控系统实施监视的气象业务中的任一事物,可被唯一标识。注:包括气象数据、气象业务应用、基础设施资源等。3.2
综合监视数据 integrated monitoring data
气象综合业务监控系统中实施监视所需的、反映气象业务综合运行情况的监视信息。注:不包含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日志与调试信息。
4 数据分类
气象业务综合监视数据分为事件信息、状态信息和指标数据三类,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气象业务综合监视数据分类
释义
分类名称事件信息
记录气象业务运行情况的详细信息
状态信息
记录气象业务运行状态的特征信息
指标数据
衡量气象业务性能的可计量统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