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 ICS 11.100 CCS A 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疫行业标准
SN/T 5369—2022
进出口危险货物 密封湿式蓄电池危险特性试验方法
Dangerous goods of import and exporttest methods of dangerous property of sealed wet secondary batteries for dangerous goods of import and export
2022-03-14发布
2022-10-01实施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SN/T 5369—2022
进出口危险货物 密封湿式蓄电池危险特性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危险货物密封湿式蓄电池危险特性试验的目的、步骤和判定。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口危险货物密封湿式蓄电池危险特性的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41 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
GB/T 28164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41和GB/T 2816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蓄电池 secondary cell
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基本单元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极端,并被设计成可充电。3.2
密封湿式蓄电池 sealed wet secondary battery
在规定的设计范围内工作时保持密封状态的带液体电解质的蓄电池。
4 危险特性试验
4.1 试验样品数量
取同一批次和同一型号、外观清洁无裂缝、电极无锈蚀的并处于荷电状态的蓄电池样品2个。振动试验和压差试验为同一个样品,高温试验为另一个样品。4.2 试验项目4.2.1 振动试验4.2.1.1 试验目的
模拟运输过程中的振动,检验蓄电池的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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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 试验步骤
将蓄电池牢固地固定于振动试验机的振动试验台上,确保蓄电池不得有相对于振动试验机平台的位移,并防止蓄电池正负极之间发生短路现象。
对蓄电池施加振幅为0.8 mm(最大总偏移为1.6 mm)的简谐振动,振动频率为10 Hz~55 Hz,频率变化速度为1Hz/min,振动过程从10 Hz增加至55Hz,再从55Hz降低至10 Hz完成一次试验。
对蓄电池包括注液孔和排气孔(如有)处于倒置位置的三个互相垂直的位置都进行振动试验,每一位置的试验时间为(95士5)min。4.2.1.3 试验判定
振动试验过程及振动试验后,如蓄电池表面无电解质漏出,蓄电池整体结构无变形、表面无裂缝或破损,则振动试验合格,否则为该项目不合格。4.2.2 压差试验4.2.2.1 试验目的
检验蓄电池的密封性能。4.2.2.2 试验步骤
将完成振动试验的蓄电池放入压差试验箱内,然后密闭压差试验箱,保持试验箱内温度为(24士4)℃,并施加最少88kPa的压差。
对蓄电池包括注液孔和排气孔(如有)处于倒置位置的三个互相垂直的位置都进行压差试验,每一位置的试验时间不少于6h。4.2.2.3 试验判定
试验后取出蓄电池,如其表面无电解质漏出,蓄电池整体结构无变形,则压差试验合格,否则为该项目不合格。4.2.3 高温试验4.2.3.1 试验目的
检验蓄电池的耐热性能。4.2.3.2 试验步骤
在蓄电池某一侧面或底面开设裂缝或孔洞,并保证蓄电池的每一单格均有裂缝或孔洞。将有裂缝或孔洞的面朝下倒置数分钟,要求无电解液漏出,再继续试验。
将蓄电池放入温度为(55±2)℃的通风循环烘箱内,且有裂缝或孔洞的面朝下,保持恒温约6h。4.2.3.3 试验判定
试验后取出蓄电池,如其表面无电解质从裂缝或孔洞中漏出、蓄电池内部也无游离液体流出,蓄电池整体结构无变形,则高温试验合格,否则为该项目不合格。
5 判定
5.1 如全部试验项目合格,且蓄电池电极在包装和运输时带有防短路的保护装置则判定为非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