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5.080
E30
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975-2020代替SN/T0975-2000
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自动取样)
Methods for sampling of petroleum and liquid petroleum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 (antomatic sampling)
2020-08-27发布202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
(自动取样)
警告:本标准没有包括所有的安全问题。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并确保其相关条款优于本标准的使用。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液体石油和石油产品、原油及中间产品中自动取样并储存到主接受器中的步骤和设备。也给出了试样接受器的详细信息,包括接受器的选择、准备和样品处置。如果取样是为精确测定样品的挥发性,可同时使用ASTM D5842与本标准。对于样品的混合和处置,可参考文件ASTM D5854.本标准没有覆盖电气绝缘油和液压机液体的取样。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的取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533原油中水和沉积物的测定离心法IS01998石油工业术语第6部分:测试ASTM D4840取样的监管程序指南ASTM D4928原油中水分含量的测试方法卡尔·费休库仑滴定法ASTM D.5842燃料油挥发性测试时的取样和样品处理方法ASTM D5854石油和石油产品液体试样的混合处理方法API石油测试手册第20章高含水原油取样的配置测量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与本文件有关的术语
3.1.1自动取样系统automatic sampling system液体取样系统包括:(a)液流的流动调节(需要时);(b)自动抽取代表性样品的工具;(c)在液流或规定的时间间隔抽取样品的速度;(d)每次抽取试样后到试样接受器中的传递或是一个测试。
注1:系统包括试样抽吸器及相关的控制器、流动测试装置,总称为自动取样器。而且,系统也可能包括流量调节器、取样旁路、样品探头、样品预处理。
注2:系统可以直接将样品转移至分析测试装置,或者收集成一个复合样品供离线分析。无论哪种情况,系统都应包括样品混合、处理和主试样接受器。
注3:自动取样系统也可用于所有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