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7.180
NB CCSF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 10631—2021
风电场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uide of preparation of emergency plans for wind farm
2021-04-26发布
2021-10-26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NB/T 10631—2021
风电场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风电场编制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风电场的应急预案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陆上风电场 onshore wind farm
凡在平原、丘陵、山区及沿海区设置的风电场,统称为陆上风电场。其中,陆上风电场分为同一法人单位区域集中管理的多个风电场和单个项目的风电场。3.2
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3.3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3.4
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以及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4 基本规定
4.1 风电场应根据 GB/T29639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开展收集资料、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编制,并进行应急预案推演、评审、批准及实施等工作。4.2 独立法人单位应统一编制所属风电场的应急预案。4.3 风电场应根据装机容量编制应急预案,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a) 装机容量在300 MW以上或变电站电压等级在300 kV~500 kV的风电场,应编制综合应急预
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
b) 装机容量在50MW~300 MW(含)或变电站电压等级在35kV~220kV的风电场,应编制专
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