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T 7002.5-2016 代替SC/T7002.5—1992
渔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恒定湿热(Ca)
Fishery electronic equipment environmental test and methods—Damp heat, steady state(Ca)
2017-04-01实施
2016-12-23发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渔船用电子设备恒定混热(C)试验的试验箱及样晶安装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以及相关规范应包括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渔船用电子设备在恒定湿热环境条件下的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本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1.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概述和指南
GB/T 10586—2006 恒定试验箱技术条件
CB 1146.4一1996 舰船设备环境试验与工程导则 湿热
3 试验箱及样品安装要求3.1 试验箱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
a) 试验箱工作空间内的温度应能保持在(40±2)℃,相对湿度应能保持在90%~95%。性能指标应满足GB/T 10586—2006中5.1的要求;
b) 工作空间内应装有检测混度和湿度条件的传感器。对于散热样品的稳态湿热试验,传感器在工作空间内的安放位置应按 GB/T 2421.1的有关规定执行;
c) 冷凝水应连续排出试验箱外,未经净化的水不能重复使用∶
d)内壁和顶部的冷凝水不应滴落到试验样品表面;
c)试验箱内湿度用水的电阳率应不小于500 Ω·m∶
f) 试验样品不能受到来自试验箱发热元件的直接热辐射∶
8) 试验箱应设有观察窗、照明装置和保证电线出入的装置.以使在箱体外直接测量或检查箱体内
试验样品的性能,观察试验样品的受湿情况。
3.2 样品安装要求
试验样品安装应满足CB 1146.4—1996中32的要求。
4 试验条件
4.1 试验温度;(40±2)℃。4.2 试验相对湿度∶90%~95%。
4.3 试验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如产品有相应的检测标准.则应参照检测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时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