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T 9602-2018
灌江纳苗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tocking larva and juvenile of fish into lake from river
2018-05-07发布
2018-09-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渔业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56/SC 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4.3 水质条件
水质应符合GB 11607的规定。
4.4 通江条件
通过控制闸坝启闭,能部分恢复阻隔湖泊与外江的水流交换。
5 闸门功能要求
灌江纳苗应首先考虑利用现有工程设施,水闸也可改造为上下分别过水的闸门。
6 操作要点
6.1 苗汛监测
结合涨水情况监测苗汛,确定当地灌江纳苗最佳时间(参见附录 A)。
6.2 顺灌
6.2.1 应在阻隔湖泊留出足够灌江纳苗的湖泊容量。
6.2.3 应在苗汛高峰期启闭闸门。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宜在5月~10月进行,6月~7月最佳。
6.2.4 开闸前,与防汛部门联合进行安全检查,确定闸门处于安全运行状态;防止决堤等意外情况发生。
6.2.5 灌江纳苗的前期,应适当加大流量,中后期宜控制合理流量,,以进闸鱼苗的平均密度(尾/m³)接近外江鱼苗密度(尾/m²)、鱼苗不损伤为宜。
6.2.6 根据湖区水面面积、水位及苗汛情况,引外江水量,确定开闸时间及关闸时间,制定相应的闸口调度模型。
6.3 倒灌
6.3.1 应在阻隔湖泊储备足够的水量满足实施倒灌需求。
6.3.2 适当控制水流流速,诱鱼逆水入湖。
6.4 效果评估
鱼卵仔鱼入湖效果评估参照 SC/T 9407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