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426-2021 代替NYT 426-2012
绿色食品柑橘类水果
Green food—Citrus fruit
2021-11-01实施
2021-05-07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期》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426一2012绿色食品 相橘类水果》.与NY/T426一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I下;
a) 修改了感官要求(见4.3表1,2012年版 4.3表1);
b) 修改了甜橙类可滴定酸、杂交相橘类可溶性固形物的理化要求∶增加了柠檬类可滴定酸、相橘类水纂维生素C的理化要求(见4.4表2,2012年版4.4表2);
c)删除了2,4演、哒螨灵、毒死蜘、克蛛特、氯氟氰菊陆、氯氰菊酯6项农药残留限量(2012年版4.5表3 和附录A 表A.1);
d 修改了毗虫嗽,甲氰菊酯,乐婴,马拉硫碳、氰皮菊醋、三氧杀螨醇、杀扑磷、水胺硫磷,鸿氛菊酯、克百威、味鲜酸、溴螨隆12项农药残留限量(见4.5表3.2012年板4.5表3 和附录A表A.1);
e) 增加了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丙溴磷、啶虫琳、乙螨唑、螺螨酯6项农药残留限量(见4.5表3和附录A表A.1)∶
f)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 5章,2012年版第5意)∶
g)增加了附录 B(见附录B)。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5 检验规则
绿色食品申报检验应按照4.3-4.5以及附录A所确定的项日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 NY/T 1055的规定。本文件规定的农药残留量检险方法,如有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方法,且其检出限或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检测时可采用。
6 标签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的规定执行.标签按GB7718的规定执行。
7 包装、运输和储存
7.1 包装
按NY/T 658和 NY/T 1778 的规定执行。
7.2 运输和储存
按NY/T1056和 NY/T1189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