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362-2021
出口食品中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the Sulfoxaflor residues in foods for export
2022-06-01实施
2021-11-22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LC-MS/MS)和高效液相色谱(HPLC)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大米、高梁、松子仁、辣椒、黄瓜、苹果、梨、鸡蛋、牛肉、鸡肉、鱼、猪肝、牛奶及蜂蜜中的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