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T 3783-2021 代替 HG/T 3783—2005
副 产盐酸
By-product hydrochloric acid
2022-02-01实施
2021-08-21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783—2005《副产盐酸》,与 GB/T 3783—2005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安全提示(见首页标准名称下方);
b) 修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章,2005年版的第2章);
c) 增加了浊度项目要求(见第5章表1);
d) 增加了产品指标其他杂质项目(协商项目)(见第 5章表1);
e) 修改了重金属测定方法,采用硫化钠法代替硫化氢法(见 7.4,2005 年版的5.3);
f) 增加了浊度测定方法(见7.5);
g) 删除了产品用户验收和仲裁检验规定(见 2005年版的 6.6);
h)删除了安全章(见 2005 年版的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6)归口。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副产盐酸的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在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盐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