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俄界河航道养护费用定额JTS/T294-1-2021
主编单位∶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I年12月15日
制 定 说明
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和中俄界河养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而成。本定额是《中俄界河能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的配意定额.在编制中俄界河航道养护费用时配套使用。
本定额包括疏浚养护、航道航标巡查航道巡检、航标养护共三章,适用于中俄界河航道养护单位编制养护费用预算,也可用于其他造价文件的编制.
本定额主编单位为黑龙江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本定额于2020年 10月29日通过部审,202I年I!月18日发布,自2021年12月15日起施行。
总说 明
一、本定额是以中俄界河航道养护分项工作为单位并用人工、材料和船舶艘班消耗量表示的费用定额,是计算定额直接费的依据,应与《中俄界河航道养护费用计价规则》(JTS/T127-2021)《中钱界河航道养护船舶嫂班费用定额》(JTS/T 294—2—202I)配套使用. 适用于中俄界河航道工作中航道及卧泊基地疏浚、航道航标巡查和航道巡检、航标养护等计价工作。
二、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和船舶艘班是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目表示
三、编制中俄界河航道养护工作费用时,如遇本定额中未包含的挖泥船型,可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参考使用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I16)中疏浚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和《疏浚工程预算定额》(ITST278一I)《疏渗工程船舶班费用定额》(JIS/T278—2)∶
四、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以主要工序列示.次要工序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工作内容中,除定额易有说明外.计价时不应增减。五,本定额的各项消耗内容和消耗数量.均指在养护工作现场范围内发生.并按常规施工组织方案汁算的,除另有规定外.使用中不得调整
六、定额正表中带括号的消耗数量,其扩号表示该消耗量在该定额项目中只计量不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