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ECS 10061-2019
绿色建材评价新风净化系统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assessment—Outdoor air purification system
2020-03-01实施
2019-09-12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7 年第三批产品标准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7〕034号)的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专业委员会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风净化系统绿色建材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热回收功能新风净化系统和带热回收功能新风净化系统的绿色建材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14295 空气过滤器
GB/T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