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
JTS 153—2015
主编单位∶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6年1月1日
制 定 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签订2010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新列项目合同的通知(水运技术便字【2010】238号)",由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我国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实践经验,针对水运工程建设对提高耐久性和降低工程全寿命成本的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并吸收新的研究成果,经广泛征求意见编制而成。
本标准共分6章 14 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耐久性设计技术内容。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
(1)水运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和50年以上的耐久性设计原则和方法。
(2)对混凝土结构原材料、混凝土性能的基本要求,提高混凝土结构耐久性采取的附加防腐蚀措施等。
(3)钢结构防腐蚀措施等。
本标准第4.4.6条、第4.4.7条和第N.0.15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