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31-01-10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2020年版)
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范(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的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1.2 职业编码
6-31-01-10
1.3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量具、检测仪器及设备,对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工作站或系统进行数据采集、状态监测、故障分析与诊断、维修及预防性维护与保养作业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组织、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理解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计算能力;具有较好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2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 80标准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