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 746-2020 代替 GA 746-2008
提款箱
Cash box
2020-11-09发布
2021-05-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代替 GA 746—2008《提款箱》,与GA 746—2008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性质,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见封面,2008年版的封面);
——增加了名词术语(见3.2);
——修改了产品规格要求(见4.1,2008年版的4.2);
——修改了产品分类要求(见4.2,2008年版的5.1);
——修改了产品标记(见4.3,2008年版的4.1);
——增加了标识要求(见5.1.1.3);
——修改了箱体结构要求(见5.1.2,2008年版的5.2.2~5.2.4);
——修改了箱体把手要求(见5.1.3,2008年版的5.2.6);
——修改了箱体铰链要求(见5.1.4,2008年版的5.2.7);
——修改了箱体滚轮要求(见5.1.5,2008年版的5.2.5);
——修改了锁定点要求(见5.2.1,2008年版的5.4.1);
——修改了锁具秘钥量和互开率要求(见5.2.2,2008年版的5.4.2);
——修改了挂锁强度要求(见5.2.3.3,2008年版的5.4.3);
——增加了电子锁识读装置的强度要求(见5.2.3.4);
——修改了防破坏要求(见5.3,2008年版的5.3);
——增加了阻燃要求(见5.4);
——增加了防水要求(见5.5);
——修改了电子防范要求(见5.6,2008年版的5.3.5~5.3.7和5.5);
——修改了电源要求(见5.7,2008年版的5.6);
——删除了催泪的要求(2008年版的5.3.4)
——删除了紧急开启要求(2008年版的5.4.4)。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l00/SC1)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提款箱的产品规格、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报废。
本标准适用于提款箱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