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T 10532-2017 代替 JBT 10532-2005
一般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
Adsorption compressed air dryers for general use
2018-04-01实施
2017-11-07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10532—2005《一般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与JB/T10532—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5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5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干燥器的分类(见4.1);
——增加了适用于压缩热再生干燥器的规定工况(见5.2和表1,2005年版的第4章和表1);
——增加了各种干燥器适用的压力露点等级(见5.3和表2,2005年版的5.2.1);
——增加了干燥器耗气量及电能消耗的要求(见5.4和5.6);
——增加了干燥器关于保护、安全和功能方面的要求(见5.8~5.14);
——增加了干燥器耗气量、电能消耗及安全方面的试验方法(见6.2、6.3和6.7);
——完善了型式检验内容(见7.2.3,2005年版的7.2.3);
——增加了铭牌的内容要求(见8.1,2005年版的8.1);
——补充了指导干燥器选型的附录A(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5)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