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4037-2021代替SNT 4037-2014
进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wood products for import
2022-01-01实施
2021-06-18发布
前 言
本文件依据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SN/T 4037— 2014《进出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本文件与 SN/T 4037— 201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进口木制品的安全要求;
——删除了出口木制品部分的全部相关内容;
——附录 A 增加了进口木制品产品的 HS 编码及商品名称(大类)对照表。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木制品检验的相关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胶合板、纤维板、强化木等。附录 A 给出了本标准适用的产品名称及 HS 编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