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4246.3-2021
维修用途入境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第3部分∶维修企业能力评估要求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ed mechanical and electric equipment for maintenance —Part 3:Enterprise maintenance capability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2022-01-01实施
2021-06-18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SN/T 4246《入境维修用途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的第 3部分,SN/T4246—202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 部分∶自贸区特殊要求;
——第 3 部分∶维修企业能力评估要求。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负责起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入境维修企业的维修能力实施评估的原则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对入境维修企业进行能力评估,为相关风险管理活动提供信息和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
SN/T4246.1 维修用途入境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