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5314-2021
无人机在水尺计重中的应用规程
Rules for application of unmanned aircraft on draft survey
2022-01-01实施
2021-06-18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应用于水尺计重时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船舶的吃水观测、视频记录和数据分析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活用于本文件。
SN/T3023.2—2012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第2部分∶水尺计重
AC-61-FS-2018-20R2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2018年8月31 目
AP-45-AA-2017-0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2017年5月16日
MD-TM-2016-004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2016年9月21日
3 术语和定义
SN/T3023.2—201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