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T 20570.12-1995 工艺系统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火炬系统设置
1 应用范围和分类
1.0.1 本规定适用于处理石油化工厂、炼油厂当发生事故时或在正常生产中排放的大量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的火炬系统的设计。
1.0.2 火炬系统通常由火炬气分离罐、火炬气密封罐、火炬烟囱、火炬管道四个部分组成。
1.0.3 火炬型式可分为高空火炬和地面火炬。高空火炬由烟囱(包括牵索支撑和自由支撑两种)、火炬头、长明灯、辅助燃料系统、点火器及其它辅助设备组成。
1.0.4 地面火炬不能用于有毒物质的焚烧。地面火炬周围最小无障碍区的半径为 76m~152m,且应设围墙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