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T 9515-2018代替 JB/T 9515-1999
质量式油耗测量装置技术条件
Positive measurement fuel consumption measurement device—Technical requirements
2018-12-01实施
2018-04-30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JB/T9515—1999《质量法油耗测量装置 技术条件》,与JB/T9515—1999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质量法油耗变送器、质量法油耗转换器的术语和定义(见3.1,1999 年版的 3.2、3.3);
——删除了油耗仪的术语和定义(见 1999 年版的 3.4);
——增加了性能特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见 3.2);
——增加了标称压力的术语和定义(见3.3);
——在"性能特性"中,将"装置油耗量精确度""质量法油耗变送器油耗量精确度""油耗仪时钟脉冲精确度""油耗仪电压测量精确度"修改为"示值误差""示值极差""连续工作时间""显示时间的允许误差"(见 4.3,1999年版的 4.2、4.3);
——将"绝缘电阻""耐电压强度"修改为安全性能中的"接触电流""介电强度"(见4.6.1、4.6.2,1999年版的4.7、4.8);
——将"温度试验""湿度试验"修改为环境适应性中的"贮存条件温度""极限条件温度""工作范围温度""工作范围湿度""贮存条件湿度(浸湿)""振动""冲击、倾斜跌落"(见 4.7.1~ 4.7.4,1999年版的 4.10、4.11);
——增加了密封性的要求(见4.4);
——增加了耐压强度的要求(见 4.5);
——增加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见 4.8);
——增加了电源适应性(直流电源)的要求(见 4.9);
——删除了保用期限的要求(见 1999 年版的 4.13);
——修改了与要求相对应的"试验方法"(见5.2、5.5);
——增加了与要求相对应的"试验方法"(见5.6~5.8);
——修改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见6.2、6.3,1999年版的6.2、6.3);
——删除了"仲裁试验"的项目(见 1999 年版的 6.4);
——将"包装和储存"修改为"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见第7章,1999 年版的7.2、7.3)。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