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T 3103-2019代替 SH/T 3103—2009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central laboratory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2019-08-02 发布
2020-01-01 实施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 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厅科【2016】21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总结近几年石油化工行业中心化验室的设计、使用经验和存在问题,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最新修订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中心化验室设计的基本规定、中心化验室的组成及布置、分析仪器和设备配置、化验室的工艺管道、土建、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给排水和电控等设计规定。本规范与《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SH/T 3103—200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SH/T3042;
——增加了中心化验室与其他建筑物设置关系,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置及建筑节能设计的要求;
——增加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存放和煤制样间布置的内容;
——增加了机动采样车配备的内容;
——增加了工艺管道应设静电接地的内容;
——增加了中心化验室的属性及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间和煤样品储存间门锁要求内容;
——修改了分析房间的换气次数,增加了变风量系统设计内容;
——增加了地漏的水封高度及吊顶内的给水管道设置防结露措施的内容;
——房间照明增加了LED灯,最低照度提高到 300lx; 增加了配电系统设置过电压保护装置等内容。
——增加了设置入侵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