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 2227-2004代替 HG 2227-1991
水处理剂硫酸铝
Water treatment chemicals-aluminum sulfate
2005-06-01 实施
2004-12-14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Ⅰ类产品的技术指标为强制性的,Ⅱ类产品指标和其他条文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 JIS K 1450∶1996《饮用水用 硫酸铝》对强制性化工行业标准 HG 2227—1991《水处理剂 硫酸铝》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 JIS K 1450∶1996《饮用水用 硫酸铝》主要技术差异为;
——本标准将硫酸铝产品分为饮用水和工业用水、污水用两类;
——重金属的检验方法有变动。
本标准与 HG 2227—1991 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
——取消了原固体产品的分等、分级;—--将硫酸铝产品分为Ⅰ类、Ⅱ类;
——I类产品增加了 Hg、Cr(Ⅵ)、Cd指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HG 2227—199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