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1800.4-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
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 and counterterrorist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 Part 4: Wind power companies
2021-04-25 发布
2021-08-01实施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约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A 1800—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的第4部分。
GA1800—202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 部分∶电网企业;
——第 2 部分∶火力发电企业;
——第 3 部分∶水力发电企业;
——第 4 部分∶凤力发电企业;
——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
本文件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恶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