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1800.3-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
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 and counter-terrorist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 Part 3:Hydroelectric power companies
2021-08-01 实施
2021-04-25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A 1800—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的第3部分。GA1800—202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电网企业;
——第2 部分;火力发电企业;
——第3 部分∶水力发电企业;
——第 4 部分;风力发电企业;
——第 5 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
本文件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流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