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G/T 033—2019代替DG/T 033-2016
脱粒机械
2019-04-01实施
2019-03-08发布
前 言
本大纲依据 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 DG/T 033—2016《脱粒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 DG/T 033—201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大纲的名称;
——调整了大纲范围;
——修改了部分参数的准确度要求;
——修改了产品的涵盖认可条件;
——修改了产品一致性、产品变更检查内容;
——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G/T 033—2016。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