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G/T 016-2019代替DG/T 016—2016
秸秆(根茬)粉碎还田机
2019-04-01 实施
2019-03-08 发布
前 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 016—2016《秸秆(根茬)粉碎还田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 DG/T 016—201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表1中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
——修改了样机确定的有关内容;
——调整了鉴定内容和方法;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试验条件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中用户调查的有关内容;
——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要求;
——修改了附录B;
——修改了附录C。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16—2016。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