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G/T 081-2021代替DG/T 081-2019
茶叶炒(烘)干机
2021-01-21 发布
2021-03-01实施
前 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 081-2019《茶叶炒(烘)干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81-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茶叶炒干机、茶叶烘干机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滚筒式茶叶烘干机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用户名单的规定;
——修改了机型大小划分的规定;
——修改了涵盖机型的规定;
——修改了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内容,增加了滚筒式茶叶烘干机的适用性评价项目(降水幅度)、修改了产品变更的内容;
——修改了附录 A;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G/T 081—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技术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