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Cellulases
2003-09-13发布
2003-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第5. 4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纲要第一卷 [Compendium of Food Additive Specifications, Volume l, 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ee onFood Additive (JECFA)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通则中的“卫生指标”,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 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