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T 1769-2014 代替QB/T1769一2006
乙酸苄酯
Benzyl acetate
2014-05-06发布
2014-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乙酸苄酯》(代号为JECFA23),本标准是对QB/T1769-2006《乙酸苄酯》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769-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含量(GC)由“≥98.0%”改为“不小于99.0%”(见4.8,2006年版4.8);
——含量的测定由填充柱气相色谱法改为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见5.8,2006年版5.8)。
本标准与CAC(JECFA23)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溶解度由“在室温下混溶”改为“1mL产品全溶于60%(体积分数)乙醇5mL中”(见4.5):
——含量(GC)由“≥98.0%”改为“不小于99.0%”(见4.8)。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