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T 4653-2014
香茅醇
Citronellol
2014-05-06发布
2014-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dl-香茅醇》(代号为JECFA1219)。
本标准与CAC(JECFA121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色状由“无色油状液体”改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见4.1);
——折光指数(20℃)由“1.454~1.462”改为“1.4520~1.4620”(见4.4);
——含量由“≥90%”改为“不小于95.0%”(见4.6);
——含量的测定用气相色谱法代替化学法(见5.6)。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