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T 4654-2014
香茅醛
Citronellal
2014-05-06发布
2014-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香茅醛》(代号为JECFA1220)。本标准与CAC(JECFA1220)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相对密度(25℃/25℃)由“0.850~0.860”改为“0.845~0.860”(见表1):
——含量由“≥85%”改为“≥85.0%、≥90.0%、≥96.0%”(见表1);
——含量的测定用气相色谱法代替化学法(见6.6)。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