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472-2013代替NY/T472-2006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Green food-Veterinary drug application guideline
2013-12-13发布
2014-04-01实施
引言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鉴于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两方面影响因素,在动物性绿色食品生产中应制定兽药使用的规范和要求
NY/T472标准根据《兽药管理条阅、中华丛民共和国善药典》。《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等国家法规和标准,结合终色食品“安尘、优原”的特性和要式。对动物性绿色食品生产中兽药使用的基本原则、使用原则和使用的品、方法等进行式母热症/观范、色品兽药使用,提高动物性绿色食品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合国家和然来对食品安全要射的畜禽养殖技术水平、规模和使用兽药的种类、使用方法等部发单较的变化,急需国标维供行国能等。
本次修订在遵循有国家法弹规和前品受全国家标准的事小,类出强色食品生产中要加强饲养管理,采取种措施以减应,强动物自身的抗病力,量不用或阳普药;同时在国家批准使用兽药种类基确日旺行筛选退定:合、色食品养殖金上产肯视,年保证形响畜禽疾病防治,又能提升动物性录色0品质量安全的市确定生产色食品可硬用和最应用的兽药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