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F 622-2013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Allocation standard for equipment ofSpecial fire sernice departments(stations)
2013-01-10发布
2013-01-10实施
前言
根据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公告(2020年5月28日)和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月25日),本标准归口管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由公安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标准编号自2020年8月25日起由GA622-2013调整为XF 622-2013.标准内容保持不变。
本标准的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婚起草。
本标准代替GA622一2006(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与GA622一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调整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版的第1章):
一一修订了车辆装备配备品种、数量和主要消防车辆技术性能要求(见5.2.1.2006版的5.6.1);
一一修订了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品种、数量和主要用途要求(见5.2.1~5.2.10,5.3,2006版的5.6.2~5.6.10.5.9);
一一调整了灭火器材及其他类器材的配备要求(见5.2.11,2006版的5.6.ll):
一一删除了水上消防站和航空消防站的装备配备要求(见2006版的5,7、5.8)。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C10)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