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F 1131-2014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storage occupancies
2014-01-27发布
2014-03-01实施
前言
根据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公告(2020年5月28日)和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月25日),本标准归口管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由公安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标准编号自2020年8月25日起由GA1131-2014调整为XF1131-2014,标准内容保持不变。
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第14章(10.10除外)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