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F 1167-2014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with fire detection tube
2014-06-23发布
2014-07-01实施
前言
根据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公告(2020年5月28日)和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月25日),本标准归口管理自2020年5月28日起由公安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标准编号自2020年8月25日起由GA1167-2014调整为XF1167一2014,标准内容保持不变。
本标准的第6章和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