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 1107-2010代替 NY 1107—2006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Water-soluble fertilizers containing nitrogen,phosphorus and potassium
2010-12-23 发布
2011-02-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遵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第 4 章、第 6 章、第 7章和第 8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是对 NY 1107—2006《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修订。
本标准与 NY 1107—2006的主要差异是∶
——增加产品类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
——增加产品应至少包含两种大量元素要求;修订最低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 4.0%或 40 g/L要求;
——增加中量元素型技术指标,中量元素含量指标为≥1.0%或 10 g/L;
——微量元素含量指标修订为0.2%~3.0%或2g/L~30 g/L,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增加钼元素含量不高于 0.5%或5 g/L;
——pH由3.0~7.0修订为 3.0~9.0;
——增加质量证明书的载明内容要求;
——修订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设定单一中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要求;
——增加硫、氯、钠元素含量和 pH 标明值的要求;
——增加固体产品销售包装和分量包装净含量要求;
——剔除原标准检验方法的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NY 1107—200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