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Y/T 0061-2021代替 YY/T 0061—2007
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Specified electromagnetic wave therapy equipment
2023-05-01 实施
2021-03-09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YY/T 0061一2007《特定电磁波治疗器》,与 YY/T 0061一2007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热响应时间的定义,将热响应时间改为升温时间(见 3.2,2007年版的 3.3);
——删除了特定电磁波治疗器的定义(2007 年版的 3.2);
——增加了辐射器的结构与组成(见 4.3);
——修改了温度不均匀度相关要求(见 5.3.2,2007年版的5.3.2);
——修改了最大允许温度的限值(见 5.3.3,2007年版的 5.3.3);
——修改了升温时间(原热响应时间)相关要求(见 5.4.1,2007 年版的 5.4.1);
——修改了过热保护的相关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5、6.5,2007年版的 5.5、6.5);
——增加了耐燃性要求(见.5.7);
——增加了工作温度下的电介质强度要求(见 5.11);
——删除了加热器的工作寿命要求(2007年版的 5.6);
——删除了与YY O306 要求重复的部分(2007年版的 5.8、5.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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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4)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