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821-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Paper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06-01实施
2017-04-25发布
前 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造纸工业企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造纸工业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年 4月 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7年 6 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