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3701.18-2016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第18部分∶高空作业机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inspection of used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ducts for import— Part 18:Aerial work machinery
2016-06-28 发布
2017-02-01 实施
前言
SN/T 3701《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共分为18 部分∶
——第1部分∶连续运货升降、输送机;
——第 2 部分∶皮及皮革处理、加工、制作用机器;
——第 3 部分∶电镀、电解或电泳设备及装置;
——第 4 部分∶金属或金属陶瓷的非切削加工机床;
——第5部分∶石料、陶瓷、混凝土、石棉水泥或类似矿物材料的加工机床;
——第 6 部分∶土方装载机械;
——第 7 部分∶农业、园艺及林业机械;
——第8部分∶玻璃生产和玻璃加工机器;
——第 9 部分∶收割机、脱粒机;
——第 10 部分∶叉车;
——第 11 部分∶注塑机;
——第 12 部分∶液压挖掘机;
——第13 部分∶非金属加工切削机床;
——第 14 部分;桩工机械;
——第 15 部分∶混凝土机械;
——第 16 部分∶土方运输机械;
——第 17部分∶道路施工和养护机械;
——第 18 部分∶高空作业机械。
本部分是 SN/T 3701 的第 18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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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