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3701.16-2016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第16部分∶土方运输机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inspection of used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ducts for import— Part 16:Earth transport machinery
2016-10-01 实施
2016-03-09 发布
前 言
SN/T3701《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共分为16 部分∶
第1部分∶连续运货升降、输送机;
第 2 部分∶皮及皮革处理、加工、制作用机器;
第 3 部分∶电镀、电解或电泳设备及装置;
第 4 部分∶金属或金属陶瓷的非切削加工机床;
第5部分∶石料、陶瓷、混凝土、石棉水泥或类似矿物材料的加工机床;
第 6 部分∶土方装载机械;
第 7 部分∶农业、园艺及林业机械;
第8部分∶玻璃生产和玻璃加工机器;
第 9 部分∶收割机、脱粒机;
第 10 部分∶叉车;
第 11 部分∶注塑机;
第 12 部分∶液压挖掘机;
第 13 部分∶非金属加工切削机床;
第 14 部分∶桩工机械;
第 15 部分∶混凝土机械;
第 16 部分∶土方运输机械。
本部分为 SN/T3701的第 16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并符合 SN/T 2494—2010《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的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