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H/T 5018-2016 代替 MH/T 5018—2004
民用运输机场信息集成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system engineering design of civil airport
2016-10-01 施行
2016-09-12 发布
前 言
《民用机场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MHT 5018—2004)自 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段时期机场建设的需要,对指导我国民用运输机场信息集成系统工程设计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民用运输机场建设事业以及机场业务、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信息集成系统工程设计方面应用了许多新的技术,形成了新的设计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为满足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将规范更名为《民用运输机场信息集成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并对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补充了信息集成系统工程设计技术分类,针对不同技术分类的信息集成系统分别作了设计要求。
——补充了信息集成系统的安全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补充了多机场、多航站楼的信息集成系统设计要求,更符合中国民航业的发展。
——细化了信息集成系统的接口要求,使规范更具可操作性。
——删减了原规范中3.8.1中心机房、3.8.2 设备间和3.9.2电气保护及接地的条款,以《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中定义的机房等级进行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