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H/T 5009-2016 代替MH/T 5009—2004
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 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building automatic control system engineering design of civil airport terminal building
2016-09-12 发布
2016-10-01 施行
前 言
《民用机场航站楼楼字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MHIT 509—2004)自 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段时期机场建设的需要,对指导我国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楼字自控系统工程设计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民用运输机场建设事业以及机场业务的快速发展,许多新信息、电子技术在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中应用,形成了新的设计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为满足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将规范更名为《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并对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补充了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的设计分类,对不同类型机场的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分别作了设计要求。
——补充了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设计内容、集成监控范围及内容。
——补充了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的接口要求。
——影/减了原规范中6供电电源,8防雷、接地与等电位连接和9 BA 系统中央控制室及电源设备间的环境要求的相关条款,以《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s0174)中定义的机房等级进行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