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745-2017代替 GA 745—2008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Requirements for security of self-service bank devices and self-service banks
2017-03-01 实施
2017-02-20发布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A 745—2008(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 GA 745—2008 即行废止。
本标准与GA 745—2008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 标准名称;
——删除了部分术语(见 2008 年版中的 3.9);
——修改了部分术语(见3.1,3.2、3.3.3.4.3.53.6,3.73.14,2008年版的3.13.2,3.3、353.7,3.4、 3.5,3.8);
——增加了相关术语(见 3.8,3.9,3.10,3113.12,3.13);
——修改了应用模式分类(见第 4 章);
——修改了基本要求,实体防范要求和技术防范要求;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A。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