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B/SH/T 006-2017 代替 SH/T 006—2002
工业白油 Industrial mineral oil
2018-06-01实施
2017-12-27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H/T0006—2002《工业白油》,本标准与SH/T0006—2002的差异如下∶
——本标准取消工业白油的等级划分,删除了"优级品"和"合格品"项。
——本标准按照"颜色、倾点、硫含量、芳烃含量、硫酸显色、硝基荼"指标的不同,将工业白油分为I类和类。
——本标准增加22号、46号、150号、220号、320号五个牌号。
——本标准"倾点"指标改为"工业白油(I)5号为不高于0℃,7号及以上牌号为不高于-6℃","工业白油(Ⅱ)5号为不高于-3℃,7号及以上牌号为不高于-9℃"。
——本标准中增加"硫含量"和"芳烃含量"指标。
——本标准150号、220号、320号增加"运动黏度(100℃)"指标。
——本标准6章中增加"6.1条产品标志说明"。
本标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K2231-1993(2006)《液体石蜡》重新起草,为适应我国国情,对JIS K2231-1993(2006)进行了修改,主要差异如下∶
——本标准的引用标准采用我国相应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增加了5号、7号、22号、46号、150号、220号和320号七个牌号。
——本标准技术指标中增加了机械杂质、水分、硫含量、芳烃含量、运动黏度(100℃)指标。
——"倾点"和"颜色(赛波特)"两项指标存在差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蜡类产品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0/SC3)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