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374-2018 代替DL/T 5374—2008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s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pre-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fossil-fuel power plant
2018-10-01 实施
2018-06-06发布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编制组认真总结、调研了近年来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 5374—2008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与附图。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修改了总则、电力系统、热(冷)负荷分析、燃料来源、建厂条件、工程方案初步设想、环境保护和社会影响、厂址方案与技术经济比较、初步投资估算及财务分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与附图等相关内容范围和深度规定;
2.增加了"风险分析"章节,明确了相关内容范围和深度规定;3.删除了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强制性要求,突出项目单位自主性;
4.修改了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