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375-2018 代替DL/T5375—2008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s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fossil-fuel power plant
2018-10-01实施
2018-06-06发布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有关要求,编制组认真总结、调研了近年来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工作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2008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修改了总则、电力系统、热(冷)负荷分析、燃料来源、厂址条件、工程方案设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利用、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及财务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与附图等相关内容范围和深度规定;
2.修改了烟气脱硫脱硝内容范围和深度规定,并将相关内容调整至"工程方案设想"章节;
3.增加了"抗灾能力评价"章节,明确了相关内容范围和深度规定;
4.删除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强制性要求,突出项目单位自主性;
5.修改了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