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344-2018 代替DL/T 5344—2006
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optical fiber tele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of electric power
2018-12-25发布
2019-05-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能科技(2016)23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DL/T5344—2006修订而成。
本标准共8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缩略语、工程验收组织和管理、光缆线路验收、光传输设备验收、通信电源系统验收、机房环境和接地要求、工程文件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全文按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8)182号)的要求进行修订,将原标准9章调整为8章,原标准第1章标题"范围"修改为"总则",调整原标准第 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至"引用标准名录",后续章节目次相应调整;
——第4 章"光缆线路验收",增加了"OPPC 线路"等内容,补充了站内余缆箱验收、开箱检验、ADSS金具和导引光缆、光缆接续盒、ODF 验收等内容;
——第5章"光传输设备验收",精简了设备测试方法。"光波分复用设备验收"—节修改为"电力系统 OTN 设备",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增加了"电力系统ASON设备",补充了SDH二层以太网交换功能验收内容,删除了PCM相关内容;
——第6章"通信电源系统验收",删除了"光通信站电源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增加了安装工艺要求检查,将配电与整流设备检查合为一节,对蓄电池组、通信电源监控系统检查内容进行了细化。